陜西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關于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陜西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省住建廳《關于印發<陜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的通知》等一系列相關文件的要求,現結合工作實際,對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基本要求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建筑施工企業在建筑施工活動中,貫徹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建立企業和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監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使人、機、物、環始終處于安全狀態,形成過程控制、持續改進的安全管理機制。
對建筑施工企業的考評是指各監督機構結合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對建筑施工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周期內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以及企業對其項目實施安全生產管理行為的階段性評定。建筑施工企業是指從事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建筑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承包單位。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在落實日常安全管理要求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 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貫徹落實企業安全管理責任,強化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動態管理。在此基礎上,落實項目、企業自評的要求,扎實開展自評工作。
二、建筑施工項目考評
(一)項目自評。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以項目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按照法律法規和各項管理規定的要求,以扎實開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為基礎,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項目經理每月月末應當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組織項目自評,并形成自評記錄。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組織專業承包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對于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專項工程,專業承包單位也應當按要求組織開展標準化自評,接受總承包單位對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管理,接受項目考評主體的考評。)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加強對承建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督促檢查,企業負責人(按照《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建質〔2011〕111號)文件是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每月應當對承接的全部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進行檢查,檢查及整改情況應當納入項目自評材料及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資料。
建筑施工企業每季度應當對承接全部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評價,并將評價結果納入項目及企業安全管理資料。
(二)考評主體對項目的考評。對已辦理監督手續并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筑施工項目,實施監督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作為項目考評主體,在每月按照《陜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規定內容開展安全監督檢查時,抽查上月項目的安全標準化自評記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月考評應定為不合格: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
2.安全生產隱患未消除的;
3.未按規定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采取管理措施的;
4.違法或違反強制性規范條文的行為持續存在;
5.經核查自評內容與實際不符;
6.分項檢查表涉及的內容應當記零分、或任一保證項目未得分或不合格的。
對項目標準化的抽查情況應當在監督檢查表中注明留存。對于項目月考評不合格的,應當要求進行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處理。
項目完工后辦理竣工驗收前,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向項目考評主體提交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項目考評主體結合日常監管情況對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評定,在10個工作日內向建筑施工企業發放項目考評結果告知書。評定結果為“優良”、“合格”及“不合格”。
施工項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為不合格:(一)未按規定開展項目自評工作的;(二)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三)因項目存在安全隱患在一年內受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考評主體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行政處罰或記入不良行為記錄的;(四)月自評資料不健全、不連續或企業未對項目標準化工作進行季度檢查評分的;(五)辦理竣工驗收前建筑施工企業未提交工程項目自評及申請材料或項目自評材料弄虛作假的。
三、建筑施工企業考評
(一)施工企業自評。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加強對所屬全部項目的安全生產動態管理,實施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施工企業應當成立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機構,及時準確掌握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狀況,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完善。每年(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周期內的每年)應當依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等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并形成自評報告,結合日常安全管理資料,向考評主體報備,主要提交:
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度自評報告。
2.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周期自評表(附件1)
3.施工企業承建所有項目的臺賬(按每季度分別統計)。(附件2)(如無承建項目需提供加蓋企業公章及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章的情況說明。)
4. 施工企業所承建項目管理人員任命文件(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企業對項目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工作情況記錄(含每月安全檢查記錄、整改情況記錄、整改的復核情況記錄)及項目標準化月自評表(附件3)。
(二)企業考評主體對二級、三級施工企業的考評。
市級考評主體負責本轄區二級(含專業承包二級)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縣級考評主體負責本轄區三級(含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建筑施工企業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應提前90日向企業考評主體提交《陜西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申請表》等資料。具體以《陜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規定的材料和相應企業考評主體規定的其他材料為準。
企業考評在企業自評的基礎上進行。考評主體收到建筑施工企業提交的材料后,經查驗符合要求的,以企業自評為基礎,結合企業自評報告、企業承建項目考評結果,評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于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下發《建筑施工企業考評結果告知書》。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
(三)企業考評主體特、一級施工企業的考評
1.考評對象
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在我省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特級、一級建筑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承包單位(含中央在陜建筑施工企業)。
2.考評時間
施工企業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應提前90日將《陜西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申請表》(附件4)、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等有關資料提交至省質監總站。
3.提交資料
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陜西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申請表。
(2)近三年內企業承建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匯總表。(如無承建項目需提供加蓋企業公章及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章的情況說明)(附件5)。
(3)施工企業未參與項目建設“三類人員”信息表(附件6)。
(4)近三年因安全生產受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獎懲情況說明(包含通報表揚、表彰獎勵、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附相應的各級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門文件)。
(5)近三年所承建項目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
其中(4)(5)項情況說明應當以企業紅頭的文字形式進行說明,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4.考評方式及時限
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收到特、一級施工企業提交的材料后,結合企業自評報告、企業承建項目考評結果,核查企業是否嚴格按照《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10)的要求開展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根據考評情況于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下發《建筑施工企業考評結果告知書》(附件7)。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具體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見附件8和附件9)。
(四)企業考評結果
1.建筑施工企業在考評周期內(三年)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并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評為優良:
(1)竣工項目考評優良率達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實行關鍵崗位實名制管理的;
(3)省級文明工地數量達到已考評項目總數量10%以上;或者獲得全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2個及以上、或者獲得省級文明工地觀摩工地1個及以上的;
(4)獲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表彰獎勵的;
(5)在施工安全技術和標準化研發方面獲得專利或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
2.建筑施工企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為不合格:
(1)未按規定開展企業自評工作或自評結果低于70分的;
(2)考評主體按照評定內容,考評認為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評價等級劃分中的合格、基本合格標準的;
(3)企業近三年所承建的項目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再統計行政處罰次數);
(4)企業近三年已竣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率超過5%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施工企業要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高度重視,認真學習省廳相關文件要求,深刻認識到標準化考評工作是提高企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夯實安全生產責任的一項重要舉措。各施工企業要確立以企業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認真落實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要求、全面地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
(二)貫徹工作要求。各企業要認真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各項要求,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基本流程和工作措施,并在企業安全管理的各層面、項目實施的各階段扎實推進。通過標準化自評和考評,切實提高企業、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三)強化考評管理。各施工企業結合企業、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強化考評的統籌管理,保證各項考核措施有序開展,提交的各項資料應當真實、有效,并與工作實際相印證,堅決杜絕虛假資料,防止工作流于形式。對于提供資料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直接評定為不合格,并記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
(四)各監督機構應當根據考評工作的部署,積極完善日常監督工作內容、有效地開展考評工作;要對項目、企業的自評工作進行抽查和指導,使考評各項要求得到貫徹落實。根據時限要求及時匯總上報考評工作信息,使考評結果得到合理應用。各級監督機構要嚴格開展對所監管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及時按程序報送考評結果,加強考評結果的信息聯動,并結合企業、項目考評結果有效地開展對工程質量安全的動態監管。